Xc.秋囚

三十八线怠惰懒于营业的画手。杂食杂食杂食,关注慎重。

我的皮夹克丢了。

    (散文作业)

    我的皮夹克丢了,在我去面包店的时候。我买了一个罗宋包、点了一杯香草拿铁,坐在靠窗的位置晒着不烫人的太阳。我把皮夹克放在我的右手边座椅上。一边吃着面包一边晒太阳甚是惬意。直到我接到朋友的来电,要我去接机。我走的匆忙,只拿了右手边的拿铁。送了他回到家才发现自己的皮夹克丢了。返回面包店询问店员,却说没有收到失物。抱着一线希望,再次买了个面包坐在之前的位置,期待会有人来送回我的皮夹克。
    这个皮夹克并不是什么名牌,只是自己偶然在路边摊贩那儿买下的便宜货。那是我跟他分手后的第二天,我打算换掉他送我的东西顺手买了个新的。它跟着我从崭新到磨破变旧,在裤袋里每天贴身携带。少了皮夹克的裤袋似乎不再硌着腿了,只是少了它不习惯了。
    我的皮夹克丢了,我这么告诉了我的母亲。她很紧张的问我身份证、银行卡、证件有没有弄丢。我摇摇头,我只丢了包里的三两百块和一些零钱。那天正巧整理钱包顺手把重要的证件和卡都放在了床头柜上。出门只带了几百。她似乎松了口气,安慰我叫我别太伤心,没丢重要的证件就行,皮夹克没什么,大不了再买一个。我垂了眼看着地板不知作何反应,敷衍应了声挂下电话叹口气。
    我的皮夹克丢了,心情抑郁,就像惯用枪的人丢了心爱的枪;惯用匕首的人丢了自己趁手的匕首。我知道它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,我在意的也不是那几百来元钱。在意的是里面有我放进去的一张合影——我没告诉母亲。那是我和他在一起的第三年拍的照,我搂着他的肩膀合影,他有点木讷和手足无措地看着镜头。他的眼神里是宠溺和爱——我无法忘记他,纵使我们分手已经一年有余了。
    丢了皮夹克的第五天我在长街的咖啡馆碰到他,没有皮夹克的我买咖啡付钱时只好从裤袋里摸出皱巴巴的零钱,正当我准备付钱他走过来替我给了钱,侧头看我一眼跟收银员说:“两杯,我付钱。”收银员已经手脚利落收钱下单,此时已说不出拒绝的话。我局促地冲他点头轻声道了谢,我走到一边的等候台搓着手掩饰尴尬,此刻突然想念起我的皮夹克了。他走到我旁边看了看我,我明白他想说什么,我想他也明白我的尴尬和惊讶。
    “最近过得怎么样?”他说。
    “还可以。”我垂着眼盯着台面心虚地像个做错事的孩子。
    “嗯,那就好。”我听见他这样说。
    直到售货员送来两杯咖啡才打破了这诡谲的气氛,我接了咖啡和他一同走出店。他转身匆匆离去,我也背对他渐行渐远——他向东,我向西。一如我们当初的选择,他走他的阳关道,我走我的独木桥。心头突然抽搐了一下,然后我的眼泪涌了出来,我蹲在人群稀少的街边抱着膝盖哭泣,偶有路过的行人经过身边,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。
我的皮夹克丢了,它陪我度过了失恋的一年,度过了一个没有他陪伴的一年。它是重要的存在,我好想它。我在面包店蹲了一个礼拜,仍旧没有任何人还我皮夹克。我心灰意冷的缩在床上把自己裹进被子里沉沉睡去。
我有新的皮夹克了,是我母亲送我的生日礼物。之前那个我已经不会再伤心了,因为我知道它回不到我身边。后来有人问起我的皮夹克有没有找回来,我摇摇头一脸笑容并没有伤心的神色,“不就一个皮夹克吗?再买个新的就好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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